9月17日
永丰县男子肖某某专程来到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
办理车辆解押业务
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对
其解除抵押材料的过程中发现
肖某某所提供的车辆贷款结清证明
委托书等材料上的印章有问题
存在伪造嫌疑
其办理业务时的一些言语行为
也存有可疑之处
工作人员遂稳住肖某某
同时向上级汇报了此事
肖某某提供的委托书。
车管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
抵押贷款银行进行核查
发现该车主肖某某
在其银行办理的车辆抵押贷款
30万元尚未结清
随即将肖某某控制住
并移交澄江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肖某某提供的结清证明。
经审讯
违法嫌疑人肖某某如实交代了
使用伪造印章的违法事实
肖某某的公司急需资金周转
但又没有可抵押的资产
在其正焦头烂额时
刘某某找上门来
表示可以“帮助”制作假印章
再带肖某某去贷款
以此获取贷款“介绍费”
肖某某认为是个好主意
立即与刘某某一起P图伪造印章
想着马上就可以解除
自己还在贷款的车辆抵押登记证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识破了
肖某某、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
违法嫌疑人肖某某、刘某某
因涉嫌伪造企业印章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所有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
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供稿:泰和县公安局周梅兰